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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車買賣的代標業者慣用手法

提議者 阿男

已附議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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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5-12
檢核
2021-05-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7-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台灣有2家中古車買賣競價公司 行將企業與和運企業

其企業內會員會在外進行代標行為以獲取服務費,但出現太多糾紛

其原因在於雙方簽訂的合約書內的購車條件內有瑕疵,代標業者行走於法律邊緣,會引誘消費者多添加幾種購車條件,竟而產生糾紛,在此建議要明文規定代標業者ㄧ張合約書只能有一台車種,避免產生過多的糾紛讓消費者傷財又費時處理

例:履約保證金:30000

     購車金額:700000

購車條件:

2018年 VW T5 柴油短軸

 

不要有第二車種

 

利益與影響

會導致消費者以較高金額標到定價較低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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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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