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鴻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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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10年之前,台灣一直有「溫書假」這個約定成俗的傳統,於段考的3~4天內學校自行調整作息,大多會在中午或2.3點放學,讓學生能自行運用時間。
二、2010年6月:教育部六月邀集各縣市開會達共識,以「溫書假」是長期「約定俗成」,但沒明文規範,教育部基於正常教學、學童安全、家長照顧不方便等考量,決議全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定期評量 日均不宜提早放學。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過去放「溫書假」,由於許多家長沒下班,一些學生只能送去安親班,或是上街玩樂,發生過考完狂歡發生意外的案例,因此,不宜提早 放學。
三、公文佐證:教育部函
發文曰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臺國(一)字第1000051598號
主旨:有關 貴會就本部對中小學定期評量當天得否安排溫書假之函釋,認為實有違法治國之依法行政原則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四、我是現職國高中教師,在教育現場多年,當教育部的錯誤決策就是導致現今國高中段考自習時間幾乎佔去一半節數的理由。國高中每次必考大約10科,分散在3~4天實屬為了降低學生應考壓力,但現在 這項政策完全就是把學校當成安親班,段考提早放學會危險?那返校打掃就不危險?寒暑假就不危險?
五、當年教育部邀集各縣市開會、公文函示、甚至有國教司長放話、如今貴審查機關對於恢復溫書假的提案三番兩次阻擋,藉口教育部沒有強制規定屬於各間學校自主事項,難道公文是我偽造的?難道國教 司 長是我假扮的嗎?貴審查機關完全漠視教育部有實質影響力的事實,對於恢復溫書假之提案屢次審查不通過,請問你們是心裡有鬼還是作賊心虛?
六、解鈴還須繫鈴人,如果教育部當年的公文函示真的沒有強制規定取消溫書假,那請他們再次公文函示收回當年的這句話:「應避免於定期評量後之時間,統一提前放學」。
每個的讀書習慣不同,會讀書的學生,提早放學就是去圖書館或補習班看書準備明天的考試,沒有要讀書的留到5點還是跑去打網咖,更何況學校的書桌大小及教育擁擠程度絕對不如家裡的書桌或圖書館來的適合念書,強迫學生和不適合的人一起看書只是苦了學生,也苦了看著學生睡覺的監考老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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