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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雷神村長
高中生上學是從各個地方通勤到校上學,但是往往在上學路上的交通情況是很難預測的,希望教育部能夠明確的規定上學遲到不能直接被記過。 能在110/1/31前能夠處理完成。
許多高中生在國中會考的時候考上自己希望的學校,但是可能因為不符合免早讀的資格而每天必須早起到校,而上學通勤的狀況很難預測,例如上學途中塞車或是公車誤點而導致上學遲到。當他們被記過的時候需要在一段時間內不能犯一樣的錯才能銷過。如果累積過能換算成三大過就算學分有達畢業門檻仍然不能畢業,有損害教育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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