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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租屋補助

提議者 阿仁

已附議1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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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12-26
檢核
2024-12-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2-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案書

提案主題:

刪除政府租屋補助,全面投入社會住宅建設

 

提案目的:

在財源有限的情況下,集中資源投入更具結構性、長期效益的社會住宅建設,取代租屋補助政策,實現居住正義並解決住房問題的根本原因。

 

背景說明:

政府目前推行的租屋補助政策雖有助於減輕部分民眾的租金負擔,但政策施行多年來,逐漸暴露以下問題:

1. 短期性且治標不治本:補助僅能暫時紓解租屋者的壓力,並未解決住房供給不足的根本問題。

2. 市場扭曲效應:補助可能被房東轉嫁為租金提高的理由,導致租屋者實際受惠有限。

3. 財源壓力巨大:政府預算有限,補助政策需持續投入大量資金,難以為長期執行提供穩定財源。

4. 行政管理成本高:審核程序繁瑣,導致人力與行政資源浪費。

 
政策問題與分析:

租屋補助政策的財政支出逐年增加,然而,在國家總財源有限的情況下,過多的補助僅是治標不治本,且分散了資金投入其他更迫切需求的能力。例如,公共建設、醫療保健與教育等領域同樣面臨資源不足的挑戰。

 
相比之下,投資於社會住宅建設是一種更可持續的解決方案:

1. 一勞永逸解決供需矛盾:增加住宅供應量,穩定租金市場,減少民眾對補助的依賴。

2. 創造資產效益:社會住宅屬於政府資產,可用於未來的社會用途或政策調控,具長期投資價值。

3. 降低財政負擔:一次性投入建設成本,後續僅需低成本維護,避免補助政策需要年年撥款的困境。

 
建議方案:

1. 逐步取消租屋補助政策:設置過渡期(例如3-5年),分階段減少補助金額,並建立配套支持措施。

2. 集中財源投入社會住宅建設:優先選址於交通便利、就業密集的地區,提升使用效益。

3. 優化社會住宅政策:

• 設定租金為市場價格的50%-70%,確保低收入家庭能負擔得起。

• 建立公平分配機制,確保補助資源針對真正需要的族群。

4. 透明化財務規劃:公開社會住宅建設與維護的資金運用,讓民眾了解其長期效益。

 
財源規劃說明:

1. 停止租屋補助政策後,釋放的年度預算可直接挹注社會住宅建設。

2. 採用公私合營(PPP)模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建設,減少政府的初期財務壓力。

3. 強化房地產稅收,例如針對閒置房屋增稅,用於支持社會住宅相關計劃。

 

利益與影響

預期效果:

1. 長期穩定租屋市場,降低租金波動。

2. 減少政府對補助政策的財政依賴,提高資金運用效率。

3. 提供低收入家庭安全且可負擔的居住環境,縮小居住貧富差距。

總結:

在財政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租屋補助政策的延續已不符合長遠利益。將資金轉移至社會住宅建設,既能解決住房問題的結構性矛盾,也能讓公共資源發揮更大效益。唯有採取長期性的居住政策改革,才能真正實現居住正義,讓每位國民都能享有安心居住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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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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