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益恩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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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為改善台灣目前流浪動物(狗貓)問題,單靠一群人無法改變流浪動物繁衍過多與管理問題,減少喜愛動物與對動物敏感族群的相對立場問題,對台灣土地上所發生的流浪動物問題,全民都有責任。
1. 提議政府單位納管所有流浪動物,包括社團法人單位或是私人收容所單位的流浪犬與任一非有專人飼養之犬貓。
2. 就地合法化目前所有社團法人與私人流浪動物收容所,建立管理機制與納管數量限制,提升整體收容所環境。
3. 由政府編列預算,聘請收容所主人照顧流浪動物,並編列流浪動物伙食、醫療與環境建設等費用。
4. 結合台灣獸醫學院資源,由政府單位預算支出,獸醫學院師生來進行流浪動物結紮與疾病照護。
5. 宣導社團法人收容所與私人收容所正面形象,改善對動物敏感族群對其的觀感。
利益是屬於大眾的,
1. 減少流浪犬群聚於街頭、山上或任何與人群可能接觸之環境,避免流浪犬誤傷人事件發生,建立人與動物共居環境。
2. 平衡少數族群付出於流浪動物的困境,在這少數族群(俗稱愛媽或愛爸)中的大多數都是經濟負擔沉重,因他們圈養太大族群數量流浪犬,如果由政府單位預算來聘請他們照顧,將可以平衡負擔,讓他們可以安心來照顧這群流浪犬。
3. 給台灣獸醫學院學生提供良好的實習平台,讓獸醫系學生從中可以累積大量照護動物的實際經驗,同時也改善流浪犬結紮經費來源問題,直接落實台灣流浪犬繁衍過多問題。
4. 建立人與動物共居環境,提升喜愛動物族群與對動物敏感族群的共同意識,讓台灣成為世界另一個被看見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