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午安,中華民國國安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全國的航空站和港口「出境」、「入境」、「出入境」和「入出境」,其實就是「出國」、「入國」、「出入國」和「入出國」。
為何提議,是把入出境的模糊空間給剔除。
有些地區,出境」、「入境」、「出入境」和「入出境」不等於「出國」、「入國」、「出入國」和「入出國」。
北京當局定義,出入國(入出國)等於出入境(入出境), 出入境(入出境)不等於出入國(入出國)。
依「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2條,出了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就是出國。
改成「出國」、「入國」、「出入國」和「入出國」,代表我是中華民國,不是入出境臺灣地區。
要改就是招牌、標語、公文書、印章(鑑)和廣播等等。
例如「出境大廳」更名「出國大廳」、「入境查驗」更名「入國查驗」。
「境外」、「境內」、「境外人士」和「境內人士」,也更名為「國外(外國)」、「國內」、「本國人」和「外國人」。
本國人,我採除外說,就是有持中華民國國民。
另外,為了區隔「中華民國」和「非中華民國國民」,將「非中華民國國民」更名為「外國人」。
一定有人不滿意,不滿意可以陳請、請願、申訴,再不然就是不入國、出國後不再入境中華民國。
此提案是比照日本國的作法,日本國亦為漢字國家,出國章是寫日文漢字-「出国」,入出國警備中央單位為法務省入國管理局(日文漢字:法務省入国管理局),表示日本國是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