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Eddie Shih
少子化將影響整體國力,為獎勵生育,應以減輕父母實質負擔作為思考方向。
扶養未成年子女所支出之費用,包括教育、醫療、食衣住行等,對未生育子女之男女而言,是一個無法想像之金額。
現行所得稅法雖然有規定部分特別扣除額(包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等)但均不足以反映育兒所花費之金錢。
為了獎勵生育,除了在基礎建設(例如教育環境、公共設施)上予以充實外,給予父母免稅之誘因,可以讓父母更願意投資於育兒上。
因此扶養未成年子女之所有必要費用從所得稅總額中扣除,係有效且實質減少父母負擔之方式之一。
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