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岳雲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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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中華民國的法律相關條文以及菸害防治條例、空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卻從未真正落實保障 因長期遭受嚴重之二手菸 、三手菸害暨因燒香祭拜、焚燒紙錢產生的致癌物質氣體臭味的受害者們權益。
反觀那群加害者其仗勢著 私人住宅 行走抽菸 開車抽菸 騎乘單車抽菸 公共場所抽菸等不受現今菸害防治條例規定 而無法取締開罰,又燒香祭拜(如焚燒紙錢、大量燒香)行為會導致過量致癌物質氣體臭味四溢,嚴重影響健康危害與破壞空氣污染!
試問,我們受害者權益何時才能取得真正實質上平等? 若要執行菸害防治條例、空氣污染防治條例,就應該進行全國全面性禁煙、禁止焚燒紙錢跟燒香祭拜,包含醫院、辦公大樓、私人住宅、公寓大廈、住宅社區、公園、學校等任何場所每一角落(含公 私領域等)跟國民本身,並制定依照個人收入所得多寡 來制定倍數罰款(以美金為單位) ,並授權警察機關 強制執行公權力,倘若遭遇不遵守配合 違法者 警察可依法執行開槍射擊之權利!
1: 促進國家達成真正的實質上平等 民主化
2: 不再有人因二手菸 三手菸害 與燒香致癌氣體臭味而罹患肺癌 呼吸系統病狀等慢性致癌風險
3: 舒壓方式可以透過運動 吃美食等行為來宣洩,而非是 工程工作環境習俗 壓力大 耍帥等諸多藉口
4: 杜絕燒香祭拜行為能澈底改善致癌氣體吸入過量現象,達到維護空氣品質
5:非吸菸者罹患 肺癌的現象跟機率可望降低並改善,慢性疾病患者可望降低危害
6: 能有效澈底杜絕更多民眾接觸菸害毒品,避免影響呼吸器官衰竭和造成空氣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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