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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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為什麼要規範隔熱紙,不如說沒規範才不合理,5%透光率的隔熱紙,晚上根本等同閉著眼睛駕駛,盲駕,超危險,沒規範才是完全不合理。
臺灣現行法規沒有對隔熱紙做任何規範,是非常危險的。
如果大卡車,聯接車司機貼透光率5%的隔熱紙,出車禍說視野不好太黑,撞死你也沒辦法,你能接受嗎?
汽車玻璃有分,前玻璃,左右車門玻璃,後玻璃。我覺得在怎麼樣至少前玻璃一定要有規範。
法國規定,前擋風玻璃只能貼上部、頂部 10公分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隔熱紙不可全貼。
我建議規定臺灣前擋風玻璃只有上部、頂部 30公分可以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不可全貼。
有些不懂汽車的人,不知道隔熱紙是做什麼用的,也不知道怎麼選擇隔熱紙,都是業務規劃貼的、或者中古車商已經貼好的隔熱紙,新手和不懂汽車的人不知道原本玻璃的透光程度,以為原本汽車視線就是這麼差。
所以規範前擋風玻璃只能貼上部30公分有幾個好處
1.執法簡單,只要看到前玻璃很黑,而且上面和下面的擋風玻璃透光程度沒有落差,就代表全貼,違法行為。
2.讓人民知道車子本來玻璃的視野。
3.當人民知道玻璃原本視野這麼好之後,會增加對於高透光率(70%透光率以上)的擁護者,認為高透光率才是對交通安全有幫助。
4.人民會開始強烈希望隔熱紙盡量不要太黑。
5.交通安全提升
6.這才是正常合理的規定
7.合情合理,本來就該對隔熱紙有所限制
8.學習法國優點
1.執法簡單,只要看到前玻璃很黑,而且上面和下面的擋風玻璃透光程度沒有落差,就代表全貼,違法行為。
2.讓人民知道車子本來玻璃的視野。
3.當人民知道玻璃原本視野這麼好之後,會增加對於高透光率(70%透光率以上)的擁護者,認為高透光率才是對交通安全有幫助。
4.人民會開始強烈希望隔熱紙盡量不要太黑。
5.交通安全提升
6.這才是正常合理的規定
7.合情合理,本來就該對隔熱紙有所限制
8.學習法國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