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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何現在就要修?
現行強制險的保障明顯失靈:死亡給付僅有200萬元,遠低於近年實際賠償需求約540萬元,導致事故發生時常出現巨額缺口。結果是雙輸局面:車主平均得自掏約340萬元,外送與其他職業駕駛一旦肇事就可能陷入破產風險;受害家屬則必須走上漫長訴訟,卻在最需要的時候缺乏即時醫療與生活支持。更嚴重的是,交通違規與事故案件逐年攀升,民事訴訟平均歷時2.8年,不僅拖垮家庭,也增加社會整體運作成本。因此,現在立即調整制度、補足保額與理賠機制已刻不容緩。
二、我們要什麼改革?
我們主張以三項「零負擔、快落地」的改革一次到位:第一,將強制險的法定保額全面提升至「每人1,000萬元」,死亡、失能與醫療三項均納入同一高額保障,直接併入現行強制險,讓受害者獲得足額、即時且可預期的補償。第二,對高風險使用情境採取「職業車自動升級、風險費率化」——計程車與外送機車一律強制適用高保額,並依事故率、行駛時段與里程等指標精準訂價,確保保費公平、風險各自負擔。第三,導入「無過失責任預付機制」,事故發生後7日內先行預付80%的醫療與生活支出,不需等待法院判決,避免受害者在最困難的階段陷入斷炊。
保費影響約為每日50元以內,而一次事故平均自付340萬所造成的家庭崩潰與社會成本將可由制度分攤。這是能同時保障車主與受害者的制度調整,同時創造理賠速度提升三倍、家屬滿意度可達九成以上、而訴訟量可大大縮減八成的社會集體成效。
三、為什麼可行?(國際案例、做法)
台灣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額不足,導致車主與受害者雙重負擔。分析日本、德國及澳洲之成功模式,證明提升保額至1,000萬元、職業車風險分級及無過失預付制度之可行性。這些改革已降低破產風險、加速理賠並維持保費穩定,提供修法參考。
1.日本:強制險與自願險雙軌整合,提供高額保障
日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Compuls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CALI)死亡給付上限為3,000萬日圓(約750萬台幣),殘廢最高4,000萬日圓,醫療120萬日圓。自願險普及率近99%,自動補足至更高限額,形成實質高保額體系。
(1). 預付機制:事故後30日內支付80%醫療及生活費,爭議後續處理。
(2). 風險分散:共保池由所有保險公司分攤大額理賠,避免單一公司負荷。
→成效:受害者95%於首月獲補償,訴訟依賴減少;整體交通死亡率下降88%。
→借鏡:將強制險提升至1,000萬元,明定7日內預付80%,並設立專款基金運作撥用。
2.德國:職業車自動升級與風險精準定價
歐盟之德國採單一人身傷亡/250萬歐元;三人以上之人身傷亡/750萬歐元;財物損害/50萬歐元,營業用車自動納入高保額類別。
(1). 費率調整:依里程、肇事紀錄及區域精算,職業車費率上調約12%,年增約10–16萬台幣。
(2). 數位化理賠:線上申請,平均14日結案。
→成效:保費穩定,訴訟量年減50%;保戶滿意度達87%(GDV報告)。
→借鏡:將營業用車強制升級高保額,保費每日增約27–45元台幣,採公私共同分擔並納入動態費率提升安全駕駛習慣約束力。
3.澳洲:無過失快速給付,有效縮減訴訟時程並減輕司法負荷
澳洲Transport Accident Commission(TAC)制度為無過失方案,涵蓋所有交通事故受害者,醫療及收入補償無上限,嚴重傷害最高約為1,400萬台幣。
(1). 預付制度:事故後7日內支付醫療、復健及薪資。
(2). 資料互通:與警方、醫療機構連結,平均21日結案。
→成效:理賠速度提升329%,家屬滿意度94%;訴訟量減80%。
→借鏡:於現行強制險嵌入7日預付80%條款,強化醫療與保險資料門戶。
4.結論:各別模式之綜整與台灣實施作法
三國經驗顯示,提高保額+營業用車分級+7日預付80%,將提升三倍理賠速度、九成以上家屬滿意度、以及縮減八成訴訟量。故此,請願重點羅列如下:
(1). 立法院修法將保額調至1,000萬元。
(2). 政府設立專款基金運作撥用,明定預付流程及共保機制。
(3). 營業用車自動適用風險定價。
四、我們要的是把「求償無門」改成「制度保障」
1. 以合理保額與預付機制,同時保護車主與受害者。
2. 以訴訟減量與快速理賠,讓司法與社會恢復正常運轉。
3. 以公共風險費率設保險,讓理賠程序穩定可期、基金配合保費公平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