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我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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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選舉淪為政客操弄權利跳板
之前多少帶職參選惡例
不適任要罷免勞民費時
今日如不修正選罷惡法
明日無法杜絕無良政客
民主選舉競選公職
是以誠信民服務為基本
當選就職再帶職參選更高位階
補選會罷免將是全民承擔社會成本呼籲立委院修定 選罷法 增加法條
六 現職公職人員,非參選連任,不得登記
其他公職候選人。
七 當選人就職後再參選其他公職
,視同離職並追繳回當選得票補助款。
帶職競選非原位階先離職
退回當選補助款還民公道
支持修法徹底斷絕選舉歪風
謝謝
之前多少帶職參選惡例
不適任要罷免勞民費時
今日如不修正選罷惡法
明日無法杜絕無良政客
民主選舉競選公職
是以誠信民服務為基本
當選就職再帶職參選更高位階
補選會罷免將是全民承擔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