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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地面無線數位電視廣播頻譜(DVB-T)供宗教頻道業者及公共電視開播兩全幼教節目廣播頻道使用

提議者 Unfair2us

已附議8 (時間已截止)

尚須24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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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07-02
檢核
2016-07-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6-07-3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廣播電視都已數位化傳統一個 6MHz無線電頻譜只供一個電視台使用  

 

數位化無線電廣播電視就不一樣了現行一個 6MHz就可廣播3台數位電視台,例如台視 578-584MHz共四台中視 530~536MHz共四台、華視590-596MHz共四台、民視554-560MHz共四台、公視542-548MHz共四台及公視566-572MHz一台FullHD

本年數位化無線電廣播電視的目的是要大家買高畫質電視來收看高畫質節目,結果大家真的買了好電視,但只有一台公視FullHD可以看

如果現在宗教台節目都還是一班畫質 ,那麼慈濟大愛台、法界衛星 及好消息等就共用一個6MHz頻譜就解決了

如果宗教台能夠全播 FullHD 節目,那麼就都給一個6MHz  頻譜也無妨

如果公共電視在播送全頻道兩個幼教台(中文及英文),為小朋友好,就都播 FullHD節目,自然就給兩個6MHz頻譜

作法在現有全台各地共用廣播電視轉播塔上,再增掛宗教台及幼教台的發射器即可 ,一個多頻發射器百萬而已

 

利益與影響

全台600多萬戶收看有線電視,每月貢獻30億元(現在跨區經營競爭稍降),因找不到好節目及廣告浮濫,大家拿起遙控器轉來轉去;想退租又因家有父母親要看宗教台及小孩要看幼教台,只好繼續租有線電視。

政府應該妥善照顧老年人及小朋友收看電視的權利,好好使用我們的全民共有資產--無線電頻譜

現有廣播電視業者就是租買一些節目,依法規定一小時節目有15分鐘廣告時間;但沒有效被監督,大家幾乎在看廣告;依主計處調查全台民眾每天花費3小時看電視,那麼每個人會每天至少浪費45分鐘,依勞動部規定最低時薪120元計算,業者應該支付每位收視戶 90元才對(也就是每個月支付 2700元),不然業者就不要插廣告

因收看廣告所浪費的時間,全國600萬戶來計算,每天耗掉  600萬  x 90元  =  5億4000萬元之社會成本,可悲啊

我們先解決讓阿公阿媽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孫子及孫女,有免費的無線電視可看有線電視就很容易就可退租了

權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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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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