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hen
檢核未通過
主要內容:
菸對身體的危害已經是常識,在網路上以關鍵字「菸」或「菸害」等關鍵字便能獲得許多相關資訊,
然而,目前禁菸場所僅有 菸害防制法 第 15 條及 16 條所規範之場所,
我們不該剝奪想吸菸的民眾吸菸的權利,但我們也不該忽視不想吸菸的民眾的權利。
因此在有非吸菸民眾出入之公共區域,無論室內室外應該全面禁菸,並於這些公共區域設立吸菸區。
具體建議:
修正菸害防制法為除了合法之吸菸區外,公共空間全面禁止吸菸。
相關規範:
吸菸區的規範,可以沿用菸害防制法第 16 條第三項:
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但為了因應全面禁菸,可以考慮加入第三、四款:
三、街道等公開區域每間隔 N 公尺需設立一吸菸區。
四、吸菸區內需設立菸蒂集中處。
利益:
一、減少民眾吸到二手菸的機會,增加國民健康同時減少健保負擔。
二、吸菸區設置菸蒂集中處,減少路上隨意丟棄之菸蒂改善市容,減少清潔成本。
三、提升生活品質,增進人民幸福指數。
影響:
一、菸稅、健康捐是否有影響?
此提案並非禁止銷售菸品,而是對合法吸菸區進行更動,因此對於銷售所帶來之稅收並無直接影響。
二、是否影響吸菸者的權益?
確實吸菸區縮減對於吸菸者帶來些許不便,但二手菸明顯會對他人的健康造成影響,所以適度的管制是必須的。
吸菸者只要熄滅香菸,便不會受到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