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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逞罰結婚養小孩的夫妻兩個人股利所得可抵減額也只能跟單身者一樣只有8萬元

提議者 結婚養小孩被懲罰

已附議1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2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7-25
檢核
2023-07-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9-2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單身者股利所得可抵減為8萬元。

結婚養小孩的夫妻被強制合併申報,但兩個人加起來的股利所得可抵減一樣為8萬元。

不應該這樣懲罰夫妻尤其是又有小孩要養。在租稅公平原則下夫妻兩人股利所得可抵減至少也應該是單身者的兩倍。

利益與影響

懲罰結婚生子讓人更不想結婚,單親比率提高。

不公平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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