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本案經109年7月23日電話與提議人釐清需求,說明如下:
一、目前針對聽損兒童以運用助聽器或電子耳輔助聽覺為主,考量使用聽覺輔具訓練口語的同時,若能搭配手語,更能促進兒童認知的發展,惟目前的早療團隊中缺乏手語教學專業人員,因此期待在聽損兒童早療服務過程除了口語教學,也可以運用手語進行。另外,建議將手語療育服務列為早療補助項目之一。
二、希望醫療院所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檢和後續確診時,醫師、聽力師和語言治療師可以提供有關手語學習有助認知發展等相關資訊,而非只提及口語的學習和口語的早療機構,讓聽損兒家庭(可能是聽人家庭,也可能是聾人家庭)有更多元的溝通模式選擇。
三、期待政府可運用相關機構資源培訓手語教學老師,在早期療育的階段也能有具流利手語能力的專業人員進行教學。希望能在口語訓練之外,也提供另一項溝通模式的選擇。
研商辦理情形
一、與提議人確認訴求情形:
109年7月23日本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以電話訪談方式聯繫提議人,釐清其問題及期待之解決方式。
二、工作會議研商情形:
(一)社家署業於109年8月 17日召開提點子「推動臺灣手語納入語言早療」專案會議,邀集提議人、專家學者、團體及相關主責單位共同研議本案後續規劃辦理方向。
(二)有關本次會議決議事項,說明如下:
- 由於手語教學者及手語翻譯員非醫療法規認定之醫事人員,尚難將手語納入早療補助項目給付;在社家署有關早療補助範疇,則可研議修訂明(110) 年相關補助計畫時,納入手語親職課程或相關訓練等項目。
- 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行文醫療院所,於服務過程中主動提供社家署整理資料中有關手語資源與資訊,讓家長有更多選擇得以參考運用,並請考量納入兒童健康手冊供家長知悉。
-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運用多年實務經驗已編製手口語教材,並推動多年,第一基金會也願意分享,社家署將邀請提議人、基金會、專家學者、相關團體及各縣市政府等,就該教材之擴大運用召開專案會議研議具體做法。另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針對幼兒園之從業人員有關手語之培訓,進行增能課程規劃,以利服務2至6歲幼兒。
參採情形
一、有關提議人建議行文醫療院所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檢和後續確診時,醫師、聽力師和語言治療師可以提供有關手語學習有助認知發展等相關資訊,社家署已於109年9月24日函請本部國民健康署行文醫療院所,該署業於109年10月16日函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處)轉知轄下新生兒聽力確診醫事服務機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及評估醫院,檢送「全國提供手語服務單位一覽表」,以利於服務過程參考運用。
二、有關提議人建議在聽損兒童早療服務過程除了口語教學,也可以運用手語進行,社家署為增進早期療育機構工作人員手語教學能力,業委請專業團隊協助編製0-3歲發展遲緩兒童手語學習教材及訂定專業人員、聽損兒童家長手語學習培訓課程綱要,並規劃於110年依教材及課程綱要辦理全國早期療育專業人員及聽損兒童家長手語教學培訓課程,支持早療機構專業從業人員、聽損兒童及家長學習手語。
三、有關提議人建議將手語療育服務列為早療補助項目之一,經專案會議討論考量手語是日常生活溝通的工具及媒介,不屬於療育項目,爰社家署將督導各縣市個管中心社工提供聽損兒童家長相關手語學習及服務訊息,並補助團體辦理手語學習課程,提供聽損兒童及家長學習的資源與機會,以利聽損兒童家庭可於日常生活的自然情境下學習運用手語進行溝通。
後續推動規劃
後續將依規劃期程辦理專業人員及聽損兒童家長手語學習培訓課程,並提供聽損兒童家庭相關學習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