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Eva
檢核未通過
1.禁止在家中抽菸並任意排放,使二手菸飄至鄰居家中。
2.禁止邊走邊抽煙,使行人毫無躲避的權利。
現今法律相關條文以及菸害防治條例、空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從未真正落實保障 因長期遭受嚴重之二手菸 、三手菸害產生的致癌物質氣體臭味的受害者們權益。
反觀那群加害者其仗勢著 私人住宅 行走抽菸 開車抽菸 騎乘單車抽菸 公共場所抽菸等不受現今菸害防治條例規定 而無法取締開罰,行為會導致過量致癌物質氣體臭味四溢,嚴重影響健康危害與破壞空氣污染!
試問,我們受害者權益何時才能取得真正實質上平等? 若要執行菸害防治條例、空氣污染防治條例,就應該進行住宅及公共場所禁煙,包含醫院、辦公大樓、私人住宅、公寓大廈、住宅內、公園、學校等任何場所每一角落(含公、私領域等),並增設吸菸室以控管排放之有害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