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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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現行高鐵及臺鐵規定,能攜帶上車之寵物為「犬、貓、龜、兔、魚蝦類」,然而民眾飼養天竺鼠日漸增多,客群已十分龐大,然而民眾返鄉或其他因素卻不得攜帶天竺鼠搭乘高鐵及臺鐵,天竺鼠之寄宿旅館亦尚未普及,不少民眾因此將天竺鼠偷渡上車,造成不少傷亡現象,亦造成高鐵及臺鐵管理上的困擾。為因應民眾需求、動物保護立場,建議將現行攜帶寵物規定納入天竺鼠。
天竺鼠雖名稱有「鼠」字,其屬性、生活習性等卻與鼠類相去甚遠,在生物種類上更接近兔子或水豚,亦即其無老鼠會傳染的疾病,例如鼠疫,亦無傳染人類的其他疾病,在許多救援天竺鼠的組織中,亦會將一般鼠類與天竺鼠分開,僅因名稱而將天竺鼠歸類於鼠類並不合理。
就公益上而言,比起犬貓,天竺鼠因個性穩定,在外出籠裡甚少會發出聲音,更不會造成其他旅客有噪音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