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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車速分流」,取消「車種分流」

提議者 豆漿

已附議5079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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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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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04-21
檢核
2016-04-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6-05-15
回應階段
2016-07-15
執行「車速分流」,取消「車種分流」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當時代與科技不斷的在進步時,法律和制度必須同時盡快跟上,才能確保人民的權益。

前提:

  1. 行駛在道路上之車種,都只是代步工具,不必分貴賤,現今以機車為大眾來做舉例。
  2. 尊重其他用路人之安全,道路應禮讓行人>自行車>機車>重機>小客車>貨車>大貨車以上等級為優先,受傷的總是越前面的。
  3. 部分用路人駕照用雞腿換,對其他用路人不友善。

正文:

  民國67年禁行機車沿用至今,當時因機車機動性不高,為了加快車流,上下班尖峰時段禁行機車,而非全天候禁行;全球僅剩三個國家執行車種分流,台灣就是其中之一。如今機車機動性高,卻只能行駛最外側車道,必須和公車、計程車、路邊臨停車輛等爭道,是為機車族帶來安全,還是傷害?

  在執行車速分流前,請務必將國民的交通素質提升再提升!高速公路就是一個車速分流的例子,但有發揮到車速分流的本質嗎?所以駕駛人才是關鍵,而不是車種,這有關教育、宣導、制裁、和民俗素養等;先不管改革,國民交通素質提升,為第一優先!

 

 

圖片出處:google圖片

引用連結文章:自由時報 「自由開講」澳洲國立大學博士生著

 

利益與影響

個人對道路的定義是,能從A點快速到達B點如此而已,車速分流的重要就是舒緩交通壅塞,不是右轉車跟直行車卡在路口。

機車和重機,構造和性質相似,以下用二輪代稱

  1. 二輪能改善交通壅塞
  2. 二輪使用空間小,空間上可使用到極大化,雙贏啊!
    (a)車陣時可鑽車縫
    (b)停車空間小(支持使用者付費)
  3. 二輪排放量小,沒冷氣,不會待速吹冷氣,造成不必要的空氣汙染
  4. 台灣文化離不開二輪,發揚光大不是更好?

    希望政府能帶好風向,我台灣人,我驕傲!

相關連結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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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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