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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公噸和3.49公噸小貨車高速公路路權

提議者 銘

已附議2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11-06
檢核
2019-11-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3-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75頓和3.49公噸 這種白牌小貨車 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應於大型貨車一樣規範 行駛高速高路最外側兩車道
在高速公路上時常看到他們佔用內側車道而造成塞車現象

此兩種貨物運輸用車高速性能和煞車性能實在有限應於大型貨車相同規範

利益與影響

提高高速公路運輸效率

提高小型轎車行駛視線

降低肇事率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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