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周子愉
檢核未通過
目前現行我國國歌為即「中國國民黨黨黨歌」,其之所以能作為「中華民國國歌」,來自於以下幾個重要時間序:
現行的我國國歌乃「中華民國政府」於「中國」時所制定,且非透過正常民主程序,而是單方面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決定之,不僅過時,也無法理基礎。
當前由民主進步黨執政之我國政府,遂應應停止當前我國國歌,並重新擬定相關編製及徵求辦法,促使國家正常化。近日,本屆(第九屆)立法院正在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資格審查,其中被提名人「許志雄」與「黃昭元」在面對「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詢問「是否唱現行的我國國歌」時,皆以「人不能違背良心」、「自身五音不全」、「唱國歌之配額已用完」……等方式輕取表明立場。除此之外,於民主、法治國家,從未發生將「特定政黨黨歌」作為「國歌」之用,「國歌歌詞」也不會出現「特定政黨提出的相關主義」。
以上,皆足以證明「中國國民黨黨歌」無法在作為代表我國之歌曲,鑒請當前政府從善如流,以人民利益為福祉,更改此不公不義之現象。
如能確確實實終止當前由「中國國民黨黨歌」成為我國國歌之現象,並儘速召集相關會議討論、擬定、廣招之,乃是臺灣朝民主化更邁進一步,也是促使國家正常化相當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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