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inei
檢核未通過
臺灣詐騙猖獗氾濫已上國際所談,歸咎於現行法律過輕、及對未成年過度保護的漏洞,在高收益、低風險的法律條件下,連法官、律師等具備法律專業的人員也加入詐騙集團罪行列,雇用未成年人作為車手或其他犯罪組織成員以規避刑責。
為有效嚇阻及保護受害人權益,建請立委提案修改相關法律,針對未成年詐騙累犯,經法官確認該未成年人參與詐騙集團行為後,強制送往國軍服務為國效
力,不僅可達教化,還能達到有效監督再犯罪可能性。同時能增加國軍兵力,服務期間的薪資需低於同級國軍薪資,且每月由國家強制執行扣款六成-八成薪資歸還給受害人,服務期間,從判決確定起,至全數歸還受害人被詐總金額為止,若自行籌措金額歸還則可提前退伍,以保障受害人的權益。
對於成年加害人,應求處重刑併國軍服務,在服完刑期後強制送往國軍服務,服務期間的薪資需低於同級國軍薪資,且每月由國家強制執行扣款六成-八成薪資歸還給受害人,直至歸還詐騙全額給所有受害人為止,以達到有效遏阻犯罪、並保障受害人追討權益的目的。
1.解決國家軍力不足
2.有效導正犯罪者心態,腳踏實地得到報酬,才能有效教化其不當得利的便宜心態
3.詐騙相關罪犯非暴力型犯罪,在軍中嚴格的生活環境中,更可達到監督再犯案可能。
4.比起在監獄中或是未成年感化教育學校中互相交流犯罪技巧,在軍中的生活更可改變犯罪者的行為,且受領薪資還能賠償給受害者,減少受害者輕生及國 家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