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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起因為閃違停車輛而發生時,車禍雙方可向違停車輛求償肇事責任;

提議者 roger

已附議2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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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1-09
檢核
2023-01-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3-1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車禍起因為閃違規停紅線之車輛而發生時,車禍雙方可向違停車輛求償60%肇事責任;若是違停車輛是在路口,可向違停車輛求償80%肇事責任;若是起因為閃併排停車,可向併排停車之靠邊外車輛求償80%肇事責任,併排停車之靠邊內車輛違停時分擔前20%肇事責任,非違停時不用分擔前肇事責任;

 

利益與影響

可降低違停而引起車禍發生;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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