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oger
已附議1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4個附議
情況:新聞"國防部宣布將恢復徵兵制,役期從現在的4個月延長為1年"(網址: https://tinyurl.com/2c4tpyeh )
看法:看此新聞有感可利用受刑人以工代賑方式執行,並給受刑人薪水,類似地方政府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網址: https://bre.is/FRx4RgGz ),如此可有效利用監所人力,如此監所、受刑人、人力需求單位三者可雙羸;
作法:監獄人犯應可作人力有效配置,1類刑期01至10年者,可分配至軍中服役,其薪水給義務義薪資(但吃住不用錢) ,滿兩年後再和本島輪掉;2類刑期10年以上者,前十年同前1類,服役滿10年以上可申請需要外勞的地方工作,給薪資同外勞(但吃住不用錢),3類滿60歲人犯安排淨灘和社會工作(給基本薪資),以上服務滿65歲可排除;
人力可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