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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 取消國民旅遊卡強制8000元強制於4大類消費與回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加倍補助之規定。

提議者 K

已附議29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0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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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09
檢核
2020-10-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開頭重點

這是自己的加班費 ,大家請爭取。

我們當然也可以現金發放回來給我們,我們何必刷這張卡

公務員國旅卡制度並非福利,而是當初政府為了省下發給公務員未休畢之休假薪資建立的制度,限制公務員不休假薪資的用途(只能於特約商店消費),公務員一直以來也都迫於接受,惟國發會修正國旅卡規定,強迫其中8000元須於4大類消費(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及交通運輸業),致不少人無法順利消費,讓人有種變相減薪與圖利特定旅遊業廠商之感覺。

另國旅卡從早期的諸多限制(特約商店少、難申請),到現在的特約商店鬆綁與明年度開放的珠寶品項,無一不是進步,但幾年前為振興觀光產業,犧牲公務人員原有的權利,強制規定8000元須在4大類消費方能核,實乃壓迫,其觀光產業之沒落係因業者自行造成,假設業者提供的品質好、價格合理,何愁無消費者呢?有道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目前做法很明顯是授人以魚,非長遠之計,反倒讓業者有恃無恐,導致品質低下,其因國旅卡的8000元強制在4大類消費,如此惡性循環,並非振興觀光產業反倒是好心做壞事,長遠之計應由業者將商品品質與價格合理化與在地特色化,方能振興觀光產業,另國旅卡方面亦可提供誘因回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加倍補助。

綜上建議取消國民旅遊卡強制8000元強制於4大類消費與回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加倍核銷之規定。

 

 

利益與影響

一、公務人員:消費順利,提升各行業經濟,較無剝削感。

二、觀光業者:品質提昇、價格合理化,較不會有被業者剝削的機會。

三、政府已經不信任公務員,何須執行被占便宜的政策,這是大家的不休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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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臺南市 #292
喵喵
2020-12-11
取消國民旅遊卡強制8000元強制於4大類消費與回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加倍補助之規定。
臺北市 #291
yaowen
2020-12-11
 
臺中市 #290
Alice
2020-12-11
 
新北市 #289
Rita
2020-12-11
 
屏東縣 #288
2020-12-11
 
臺南市 #287
阿彬
2020-12-11
這個提議很棒,我支持
雲林縣 #286
米魯拔
2020-12-11
 
臺南市 #285
Janice
2020-12-11
讚成提議!
桃園市 #284
幸運草
2020-12-11
 
桃園市 #283
MH.LIU
2020-12-11
 
嘉義市 #282
鐵人
2020-12-11
 
臺北市 #281
Jack
2020-12-11
取消國民旅遊卡。回歸真正不休假實質補償。而非被污名是福利。造成族群對立。
臺北市 #280
2020-12-11
 
新北市 #279
PANNY
2020-12-11
支持
臺北市 #278
松山大西瓜
2020-12-11
哪有這種補助特定行業的無腦政策...
臺北市 #277
Me
2020-12-11
沒必要強制八千一定要消費在特定旅宿4大類消費 只要合法刷卡都能振興全國經濟 沒必要分是不是旅宿
彰化縣 #276
文遠
2020-12-11
 
臺北市 #275
Hui
2020-12-11
 
新竹縣 #274
劉太
2020-12-11
 
臺北市 #273
阿吉
2020-12-11
 
資料共292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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