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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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於科技的日新月異,有許多人開始利用生成式AI 來進行創作,但在創作過程中可能會影響到創作者的著作權。為保障創作者智慧財產權,避免生成式 AI 利用未授權之影視、圖片、文字、音樂等素材進行訓練與創作,建議政府建立 AI 訓練資料透明機制、AI 生成內容標示制度,以及模仿特定作者風格之限制規範。並要求 AI 平台設置侵權檢舉管道與審查程序,以降低侵權風險並維護健康的創作生態。
為保障國內創作者智慧財產權,避免生成式人工智慧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受版權保護之內容進行訓練或生成高度類似作品,建議政府建立以下制度:
1. AI 訓練資料透明化
要求提供生成式 AI 服務之平台公開其訓練資料來源,並建立未授權內容的排除機制。
2. AI 生成內容標示制度
規範平台必須在生成內容中加入可驗證之 AI 產生標記,並要求商業用途使用者揭露 AI 使用比例。
3. 禁止未授權之「特定風格/角色」模仿生成
禁止生成式 AI 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模仿特定創作者風格,或生成明顯涉及受版權保護角色、影像、音樂之內容。
4. 平台責任與檢舉機制
要求 AI 平台建立侵權內容檢舉與下架流程,並在合理期間內處理,以避免侵害持續擴大。
5. 保障創作者申請「資料刪除」之權利
允許創作者要求平台不得使用其作品作為訓練素材,並建立可追溯的刪除機制。
預期利益:
1. 保護創作者權益
有效避免未經授權的作品被用於 AI 訓練或遭模仿,有助維護國內創意產業。
2. 提升產業透明度
建立公開資料來源與標示制度,使 AI 技術更具可追溯性,有助於產業健康發展。
3. 降低侵權風險
明確規範 AI 平台責任,可減少版權糾紛,並協助政府制定更完善的科技法規。
4. 促進社會信任感
使用者能分辨 AI 與真人內容,有助避免誤導、假資訊與侵權風波。
可能影響:
1. 開發成本上升
平台需投入額外資源處理資料標示、檢舉與刪除機制,可能增加企業負擔。
2. 部分 AI 服務功能受限
針對特定風格或角色的限制可能縮小 AI 生成範圍,但有助避免侵權爭議。
3. 需要跨部會合作與法規更新
涉及著作權、科技發展、平台責任等議題,需政府整合多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