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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民法第 1084 條第二項,子女應孝敬父母的規定

提議者 黃同學

已附議3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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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9-20
檢核
2022-09-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1-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民法第1084條第二項的規定有諸多問題
例:以法律規定道德層面,侵害民眾自由意志、法規規定不明,一百個法官可能有一百種判法等等

一條法律應當代表著國家內大多數人,在理性思考後得出的國家應有的樣子,此法明顯已經不符合現代價值觀

利益與影響

僅有象徵意義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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