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鑒於最近彰基院長事件,建議財團法人醫院院內應有公開民主的監督機構

提議者 papayaK2

鑒於最近彰基院長事件,建議財團法人醫院院內應有公開民主的監督機構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日台灣長老教會所屬的彰化基督教醫院,院長陳穆寬被陸續爆出性騷,貪汙,大搞個人崇拜,在院內藉降職及開除員工樹立白色恐怖等爭議。財團法人醫院一向缺乏監督機制,院內施政往往根據老闆或董事會的意旨而行,董事會成員容易被不肖人士用利益收買,而做出損害公眾利益或院內員工權益的決策。財團法人醫院不同於一般公司,享有稅賦及法律上的優惠,除了營利與滿足董事會要求外,行事更應滿足社會期待。在此建議財團法人醫院院內應有由員工組成。公開民主的監督機構,並由政府協助機構之正常運作,保障機構成員之勞動權益。

利益與影響

連學校都有班會,有學生會,醫院(彰基)卻由一群完全沒待過基層,完全不懂醫療的董事會成員把持,更誇張的是董事長吳瑞鵬竟然是殯葬業者,實在是很奇怪。醫院內有由員工組成。公開民主的監督機構,讓醫院在營利之餘,同時負起社會責任,同時也減少醫院內的紛爭,增進民眾對醫療體系的信任。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