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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將煙害防治法內容延伸成煙酒防治法,並將電子菸納入眼酒稅規範交由台灣菸酒公賣局合併管制

提議者 哞哞糖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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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3-30
檢核不通過
2023-03-31
提議將煙害防治法內容延伸成煙酒防治法,並將電子菸納入眼酒稅規範交由台灣菸酒公賣局合併管制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我們認為,在目前全球電子菸產業蓬勃發展的情況下,台灣應該開放電子菸的合法使用。因此,我們向台灣菸酒公賣局提出以下的建議:

1.將電子菸產品納入菸酒稅的課稅範圍。
在菸害防制的基礎上,我們認為,電子菸產品應該納入菸酒稅的課稅範圍。與傳統香煙相比,電子菸具有更低的危害性和致癌風險。因此,為了避免在稅收方面造成不公平的現象,我們建議把電子菸產品納入菸酒稅的課稅範圍,並實行相應的稅收政策。

2.合法化電子菸產品的販售和使用。
我們建議,在經過科學評估後,合法化電子菸產品的販售和使用。在進行相關立法時,需要考慮到電子菸的安全性和監管問題,以確保公眾的健康和福祉不會受到威脅。

3.規範電子菸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我們認為,電子菸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應該受到嚴格的監管和規範,以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在進行相關立法時,需要考慮到電子菸的配方、生產、標籤等相關問題,以確保電子菸產品能夠符合相關的衛生標準和規範。

 

 

利益與影響

一言以蔽之,我們認為,電子菸的合法化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同時還能夠為國家帶來額外的稅收收入。因此,我們呼籲台灣菸酒公賣局在相關立法時,考慮到上述建議,將電子菸產品納入菸酒稅的課稅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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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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