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羅賴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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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國學生音樂團體決賽為每年度重要賽事,因疫情困擾與場館防疫因素已連續二年停辦,尤其本年度教育部已直指,多數管樂,合唱團體賽事,因防疫考量,厠所不足,空間不夠與通風不足!致使一心一意為促成年度音樂重要賽事與教育推廣,面臨防疫空間不足,愛莫難助!
2.文化部所屬國家音樂廳,台中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北,中,南場館,均能容納舉辦千人以上藝文活動,即便國內現今相同防疫要求下,仍能正常允許眾多大型藝文商演活動進行(如3月1-7日,於北中南不同場館舉辦之冰雪奇緣音樂劇),顯見相關場館防疫作為,足以應付相同疫情下,全國學生音樂團體決賽需求,面對規模較小之學生音樂團體,在防疫考量上,舞台空間容量足夠,通風良好,厠所數量充足
3.北中南各縣市輪流承辦分區全國學生音樂團體決賽,各縣市所提供場度的大小不一,致使學生參賽團體在參賽時常需考量場館不一,做出不同樂團成員位置配置,不利長久練習,發揮樂團最佳合作表演!
1.每年度固定於相同大型場館舉辦決賽,樂團管理與參與學生,參賽目標明確,亦可感受賽事獲政府重視榮譽感!
2.面對疫情未知終結日。孩子教育不能等,事實證明,文化部現有國家音樂廳,台中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文化廳,在疫情中心訂定防疫作為標準下,賽事可以正常舉行,團體競賽激勵學生的教育義意足以實踐!
3.文化部所屬場館為國家藝文重要建設,全體音樂團體決賽參賽學生,如能在場館展現成果,學生亦得以享受國家重要建設成果,並成功深化國人藝文深度與藝文活動推廣!
4.教育部每年為全國學生音樂決賽編列預算,文化部提供場館,可撙節預算運用與發揮場館經營績效!
5.未來每年全國音樂團體決賽,即便在疫情下,均能獲得舉辦,可正面對學生未來在音樂學習上產生勇往直前的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