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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7.教育部頒定與公文發布,解決了一個中學端長期的科別歧視。新學年國立高中老師各科 (除國文科外)每周教學節數標準均為16節。
所謂科科等值、是新課綱精神、更符應世界先進教育潮流。
下一步提議: "教學專業力一致, 各級學校教學型教師,鐘點費計算該一致。"
首先一個歷史事實,
"基本工資調漲隨台灣物價上揚,是現在進行式,
中等教育鐘點費近30年未曾調升,卻是過去完成式。"
近兩年大學跟小學鐘點費均有所調漲。 如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16%,調整後日、夜間授課鐘點費分別是教授925、965元,副教授795、825元、助理教授735、775元及講師670、715元 ;小學則是調到320元。
反觀中學自1990年支給基準頒布至今,國中360元/45分鐘、高中400元/50分鐘,聞風不動。
簡單估算大學跟中小學鐘點費,大學明顯高過中小學。以大學日間部講師為例,最新鐘點費670元/小時,大約11元/分鐘; 中小學則是8元/分鐘。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學老師學歷近年來顯著提升 (全國在職老師平均1/2以上已是碩、博士等級,均具備在專科以上擔任講師甚至助理教授資格)、另考慮授課準備、課堂教學工作、親師生課餘/後活動等,工作內容吃重與繁複。簡言之,同樣教學生,教小、中學生不會比大學生容易。
公私立專科院校教學型/技術型講師沒有升等要求 (部分專科與大學已廢除六年條款,等同沒有升等壓力),卻是較低每周基本鐘點。若以沒有升等要求、每周8-12節基本鐘點的專科以上教師,對照每年有考績查核、每周16-18節基本鐘點中學教師而言,
同樣教學工作內容屬性,鐘點費卻有差異,單節差異就有670-400= 270元(專科講師/高中職端)、670-360= 310元(專科講師/國中端)、670-320= 350元(專科講師/小學端)的差異,差距之大,匪夷所思。
汪耀文博士2017年於臺灣教育評論月刊撰文 (http://www.ater.org.tw/journal/article/6-3/free/08.pdf)
(請參閱附件連結),提出
"同值同酬 (equal pay for work of equal value),同樣教育工作,都是教師,都在教學,都在貢獻所學價值,為什麼每一分鐘報酬卻天高地遠?"
各年齡學子有其獨特身心智與學習狀態,各級教師教學均有其特殊對應性專業,
一樣有其工作難度與挑戰,當教學講師與中、小學教師鐘點費可差到1.7倍甚至 2倍以上,此計算顯然不合理。
高教任務以創造知識為核心任務,因此在學術研究費以比初教、高教為高。對於研究型教師,因學術研究任務下的升等與分級制度,鐘點費計算因而不同、或可理解。但,
同以教學為任務的專科講師與中小學教師而言,中小學目前計算標準已一致,我們應進一步讓小、中、大學教學鐘點費也一致。
學歷一致、教育專業一致、社會貢獻一致,以教學講師每分鐘11元基準來看,同為教學工作,高中鐘點費略估應該要調到550元/節, 國中則應調到500元/節,國小應調到440元/節,是為合理。
終究,各級學校教育實踐力,都是點點滴滴的國家競爭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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