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洛巫彼恩彌尤
已附議3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6個附議
修法姓名條例,目前原住民族恢復傳統姓名規定內,只能透過漢字翻譯並列羅馬拼音。盼修法恢復傳統姓名可單選擇使用羅法字母呈現。自從「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2017年通過之後,以羅馬字拼寫的原住民族文字已經成為「國字」,法律已經規定,這就是台灣的「國字」。
台灣原住民族經政府承認的有16族,每一族的命名規則不盡相同。原住民族的姓名,除了代表自己,也代表著族群的命脈。希望透過真正可以呈現自己名字的正確性及其完整性的方式,與就是羅馬字母的呈現,讓更多人認識台灣的原住民族,也不會造成大家對於族名漢字翻譯的疑問。盼 大家能夠幫忙達成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