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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動保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得吃犬貓肉

提議者 狂犬夕立

已附議1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10-06
檢核
2025-10-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12-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台灣法律太過於偏向保護貓.狗動物導致部分人民把貓狗動物神聖化,為了台灣野生動物生態正常化應該廢除有爭議法律

2.增加飲食多樣化吸引國外觀光客

 

利益與影響

1.很多飼主不想養貓.狗時就隨意丟棄,如果有商人願意收購就能降低野外野狗.貓的數量

2.增加觀光客數量,韓國在去年禁止吃狗肉相信能吸引想吃的人

3.減少把錢花在沒用的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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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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