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草莓泡芙
已附議2949 (尚餘48日)
尚須2051個附議
近年台灣噁男行徑橫行,不僅在公共場合對女性性侵、騷擾,甚至在網路上散播、檢討、侮辱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社會對加害者太寬容、對被害者太苛刻,導致「噁男文化」愈演愈烈。
我們要求政府與立法院:
1️⃣ 提高性侵害犯罪刑度,重罰實際侵害與教唆、幫兇者。
2️⃣ 修法納入「網路性暴力罪」,對散布私密影像、惡意留言、檢討被害人者處以重刑。
3️⃣ 建立噁男公開登錄制度,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由,並限制再犯風險者的工作及接觸範圍。
4️⃣ 強化網路平台責任,要求社群媒體對性暴力相關言論、影像負連帶管理與移除義務。
噁男不是個別問題,是整個社會的毒。
當法律不痛,受害者就永遠痛。
我們要的,不只是正義,是能讓噁男真正付出代價的制度。
此提案能有效遏止性侵害與網路性暴力行為,建立更具嚇阻力的法律環境,減少重犯與模仿案件。
透過公開登錄與嚴格監控機制,能讓社會更快辨識高風險加害者,降低再犯率,提升女性與弱勢族群的安全感。
同時要求網路平台負起管理責任,能抑制散播、檢討、侮辱被害人的言論,改善現今網路性暴力氾濫的現象。
整體而言,該修法有助於重建社會對性別正義的信任,讓民眾感受到政府真正重視被害者權益,對性暴力文化形成明確的警示與壓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