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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婚姻狀態應從「戶口名簿」中移除

提議者 Love1313520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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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1-13
檢核
2023-01-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3-1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戶口名簿為什麼不能刪去婚姻狀態呢

依照戶籍登記的理由,與考量到目前所有戶籍相關資訊皆已電子化,
戶口名簿上註記一個人的單身已婚或離婚的狀態與否,已不影響戶口內資訊的完整性,
本提案建議戶口名簿只針對人口的基本資訊、遷出遷入、新生兒或逝世等做更新,
將結婚與離婚的登記的狀態,從戶籍法第四條中移除。

而且,現在的年輕人可能覺得無所謂,但實際上老一輩的人很容易拿這個說事
是不是能夠自己選擇不顯示出來讓戶政所查詢

利益與影響

第一點:結婚、離婚,與誰結婚等狀態是個人的事,不需要給戶長或讓同戶口內的所有人知道。屬於個人隱私的部分

第二點:目前戶籍相關資訊、個人身份婚姻狀態等已在內政部建置的戶口名簿查驗系統系統資料庫中完備。若是要防止重婚、證明婚姻狀態等,都不需要用紙本的戶口名簿作為證明,在與他人登記結婚時,即可直接由戶政事務所來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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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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