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Y
已附議19 (尚餘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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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起源
夜市攤販作為台灣傳統老百姓經濟的重要一環,深受國人與觀光客喜愛。然而,因多數夜市採開放空間、攤位密集的形式經營,缺乏有效排煙設施,導致高油煙、高氣味干擾現象普遍,對空氣品質與周邊居民生活品質造成衝擊。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及地方衛生局公告(如新北市、台北市等),雖要求特定高污染源必須設置污染防制設施,但夜市流動攤販多不在規範內,使現有法規出現執行斷層與管理死角。
提案目的
本提案目的為:
1.補足現行空污與衛生法規對「流動型攤販」的不足。
2.建立全國一致的夜市油煙排放管理標準。
3.改善民眾呼吸環境與夜市工作者的作業條件。
4.鼓勵業者導入環保設備,提升整體夜市環境品質與形象。
具體內容
制定《夜市攤販油煙排放管理規範》
由環境部(原環保署)主導,聯合地方政府訂定統一標準
1.明確列出需控制油煙排放之高油煙類型攤販(如炸物、燒烤)。 2.規定各類型攤販應配備相對應油煙處理設備(如靜電除油機、濾網集煙罩等)。 3.鼓勵夜市主辦單位設立集中排煙設備,供攤商共用。 4.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污染防制設備義務)及第22條(排放標準)做延伸應用至流動攤販。
效益評估
1.改善夜市空氣品質:有效減少油煙懸浮粒子與異味擴散。
2.提升民眾與攤商健康:降低油煙相關呼吸疾病風險。 3.強化夜市形象:打造乾淨、健康、環保的夜市新風貌。
社會影響分析
1.居民層面:降低油煙干擾,居住環境更宜人。
2.攤販層面:規範清楚、具一致性,避免各地標準不一造成困擾。 3.政府層面:有利執法與監督,加強地方治理與政策落實。
結論
夜市是臺灣重要的文化象徵和經濟活動之一,獨特魅力和美食吸引了大量國內外遊客。然而,油煙問題持續侵害周邊居民的健康和生活品質。制定全國統一的夜市油煙防制規範,不僅能改善空氣品質,還能提升夜市的整體形象,造福每一位居民和遊客。因此,希望這個提案能獲得各界的重視,共同創造美好的夜市文化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