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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1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7個附議
目前,電動輪椅在人行道上是視同行人處理的,但是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卻不能行駛人行道,這樣似乎不太好,所以在此提議電動滑板車要比照電動輪椅,在人行道上擁有行人路權,但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10公里
給電動滑板車使用者應有的權利,比照電動輪椅開放行駛人行道,且擁有行人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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