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eo 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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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教育部督促大考中心以下兩方案,請務必從中「二擇一」盡快實施:
方案一:
1.於分科測驗中增加國文、 英文兩考科
2.請更改學測紙本成績單介面,除載考生各科級分外,另加載考生各科原始分數(國文需加載國粽原始分數和國粽、國寫加權後的原始分數)
3.承2.,分科測驗報名表單增加填寫考生學測各科換算級分前的原始分數欄位,並要求考生務必確實照學測成績單所載之各科原始分數如實填寫
4.分科測驗的各科級距,請改以當年度有報考分科測驗各科總到考人數的前0.1%原始分數平均除以60作為級距;另外,承3.,學測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自然、社會如要換算為分科測驗的60級分制,應只將當年度有報考分科測驗的考生總人數原始分數比序後,再取有報考分科測驗的考生總人數的前0.1%的原始分數平均除以60作為級距,而非直接將所有考生的學測成績以15級分直接轉換,卻完全不管考生個人有無報考分科測驗
5.增訂規則:分科測驗中的國文、英文兩考科學生可自由決定選考與否,即便學生應考分科測驗的國文、英文考科,仍能在分科測驗的國文、英文考科成績和學測的國文、英文考科成績中擇優採計,並於分科測驗成績公布後的校系志願選填登記系統介面,增設「國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英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讓考生自由、擇優採計,舉以下兩例
例如:
(1)某考生學測英文15級分經重新比序、計算為分科測驗60級分制後得到57級分,應考分科測驗的英文考科的成績為59級分,他可於分科測驗成績公布後的校系志願選填登記系統介面的「英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勾選採計分科測驗的英文考科59級分,那麼該名考生參與當年度分發入學的英文考科成績就是59級分
(2)某考生學測英文15級分經重新比序、計算為分科測驗60級分制後得到57級分,應考分科測驗的英文考科的成績為55級分,他一樣可於分科測驗成績公布後的校系志願選填登記系統介面的「英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勾選採計學測的英文考科57級分,那麼該名考生參與當年度分發入學的英文考科成績就是57級分
方案二:
1.於分科測驗中增加國文、 英文兩考科
2.請更改學測紙本成績單介面,除載考生各科級分外,另加載考生各科原始分數(國文需加載國粽原始分數和國粽、國寫加權後的原始分數)
3.承2.,分科測驗報名表單增加填寫考生學測各科換算級分前的原始分數欄位,並要求考生務必確實照學測成績單所載之各科原始分數如實填寫
4.承3.,分科測驗改採原始分數百分制計分
5.增訂規則:分科測驗中的國文、英文兩考科學生可自由決定選考與否,即便學生應考分科測驗的國文、英文考科,仍能在分科測驗的國文、英文考科成績和學測的國文、英文考科成績中擇優採計,並於分科測驗成績公布後的校系志願選填登記系統介面,增設「國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英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讓考生自由、擇優採計,舉以下兩例
例如:
(1)某考生學測英文15級分,原始分數93.2分,應考分科測驗的英文考科的成績為98.1分,他可於分科測驗成績公布後的校系志願選填登記系統介面的「英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勾選採計分科測驗的英文考科98.1分,那麼該名考生參與當年度分發入學的英文考科成績就是98.1分
(2)某考生學測英文15級分,原始分數95.4分,應考分科測驗的英文考科的成績為92.7分,他一樣可於分科測驗成績公布後的校系志願選填登記系統介面的「英文考科選擇採計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的勾選欄位,勾選採計學測的英文考科95.4分, 那麼該名考生參與當年度分發入學的英文考科成績就是95.4分
上述兩方案,分科測驗的國英題型皆如下:
1.國文:使用107年後指考之「全選擇題型」
2.英文:採用111年後學測之「混合題型」,惟篇章結構題型改為「5空格、6選項」
1.避免升大學考試國文、英文「一試定生死」,讓學生能以更多元、擇優的方式提供成績予大學端採計、比序
2.學生成績擇優予大學端採計、比序,也意味著大學校系公告出來的錄取分數勢必會大幅上升,這樣讓高中端學生看到,可以讓他們有「想考上理想校系,難度升高,需要更努力」的刺激,刺激他們加大自主學習、自我督促的力道與動機
3.避免不參與分科測驗的考生分數量尺,決定、干擾有參與分科測驗的考生分數量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