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黃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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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二時,學校便早早強迫我們選定未來的志向。但學生選組的方式往往都是藉由成績或未來賺比較多錢的工作去選擇,然而,學生的成績真的能代表他的興趣及擅長嗎?或許有人實作能力佳,卻因不擅長面對考卷而選擇了社會組。也有些學生雖然早已選擇自然組,缺因大考失常,為了讀好大學所以選了偏向社會組的系。現今社會中,常常有醫生因對於法律不清楚,而造成開刀失誤時須花大量時間來打官司,卻沒有一位會法律的醫生。因此,我認為政府不應該這麼早便讓我們選定未來志向。
1.使學生不用在還未發覺自身擅長時便強迫選擇類組
2.學生可以學到不同的知識,先充實加廣,等確認自身志向時,再開始加深
3.在未來可以同時可以擁有理性判斷及感性與人相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