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人民才是主人
已附議8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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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係對各類車種及車齡使用情形,訂定不同之定期檢驗週期: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問題:
我國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已實施多年,然而現行車輛安全與耐用性已非數十年前條件,在品質逐步提升下,國產及進口車輛品質不斷精進,耐用性已超越原本驗車週期頻率,如果仍墨守陳舊法規,只是徒增車主負擔與社會成本。
建議:
現行驗車週期,交通部公路監理單位應定期公布每年檢驗結果大數據,讓國民與監督者了解真實情況。並依照數據結果,動態調整驗車週期,降低對所有車主的負擔。同時,對於10年以上車輛,可以依個別驗車結果,若連續2次皆為合格,給予滾動式調整將驗車週期延長,例如改為一年1次,類似好寶寶貼紙概念,來鼓勵用心保養車輛的車主,同時也是減少車主的成本。
好處:
1. 讓驗車週期與實際數據比對,更符合對應合理的時間週期
2. 減少對車主頻繁的打擾,也鼓勵用心維護車輛的車主獲得驗車周期的延長
3. 降低不必要的驗車成本,將監理資源放在更需要關注的違規
壞處:
1. 驗車業者的收入降低
2. 政府規費收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