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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一天改為36小時制

提議者 Shan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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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05
檢核不通過
2017-11-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配合勞基法修法加班上限和休息間隔時間

促進國際社會對台灣主權與中國不同的認知

利益與影響

一.

勞基法即將修法,中間只要休息8小時就可以再上班,每月加班上限提高至72小時,故提議台灣每日時間從24小時制改成36小時制,讓勞工每月有更多的休息時間促進消費,創造雙贏

二.

台灣和中國不同,故改為一日36小時,可以讓國際社會體認到我們台灣與中國是不同的國家,增加台灣能見度,有助於加入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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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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