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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兄弟姊妹間的精卵捐贈

提議者 小何

已附議41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59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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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9-04
檢核
2018-09-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1-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和社會風氣的轉變,目前越來越多人能接受捐贈的精子和卵子。但目前國內捐卵來源不足,而在這漫漫過程中要等上一至兩年,也有夫妻放棄等待,備受煎熬!但是人工生殖法卻禁止兄弟間捐精和姊妹間捐卵,在2007年人工生殖法立法完成前,台灣曾經多年實際執行姊妹卵子、兄弟精子捐贈。但立法後卻規定禁止這項捐贈。

台灣生殖醫學會認為:陌生人指定捐贈應禁止,但目前針對親人捐贈規定太嚴苛,兄弟姊妹之間的指定捐贈應放寬,事實上目前近親的器官和組織捐贈也是合法合理的。

利益與影響

(1)  姊妹捐卵或兄弟捐精生下的下一代更有血緣關係,更可以增加家族的向心力

(2)  避免因匿名捐贈,造成捐贈者和受贈者雙方的下一代結婚的風險!

(3)  避免因匿名捐贈造成的遺傳疾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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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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