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羅莎
已附議55 (尚餘57日)
尚須4945個附議
「反對無差別禁止餵食戶外動物」反對以傳染病防治為藉口,修法《傳染病防治法》去禁止所有對於戶外一切物種的餵食行為。戶外的動物種類繁多,有飛禽亦有遭人棄養的貓狗,現行動物保護機關人力不足,量能不足以安置送養所有流浪貓狗,甚至補助民間團體執行相關任務,亦有許多人自掏腰包,結紥流浪貓狗及送養,為減少其數量而努力,送養也需要時間與資金,並非一日可完成。
要是主張流浪動物會傳染疾病而一律禁止餵食,那必須要依據傳染病的類型及傳染狀況,傳染病對人體的影響,訂定相關的防治標準,並非一句可能會有貓瘟,可能會有什麼病,就直接禁止餵食,剝奪流浪貓狗生存的機會,也限制相關志工的自由權,違反比例原則。
我提議在現行動保機關未擴充收容、抓紥、醫療、送養、後續追蹤的量能以前,還有成立流浪貓狗安置基金以前,要是貿然無差別禁止餵養戶外的動物,無疑是人類自私的送流浪貓狗去死,違反動物保護法的精神,與人道精神。
所以要「反對無差別禁止餵食戶外動物」反對以傳染病防治為藉口,修法《傳染病防治法》去禁止所有對於戶外一切物種的餵食行為。
如果無差別禁止餵養一切戶外動物,將有數以萬計的流浪動物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