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路交通號誌應採人車分離設計,以維護行人安全並兼顧行車順暢

提議者 Vento

已附議3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1-14
檢核
2023-01-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3-1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日前新聞報導臺灣有行人地獄之名,實為目前的交通號誌設計不良所致之結果。行人與車輛一併移動難以避免會發生事故,一味的對車輛施加以罰責,非但無法維護行人通行安全,亦無助於車輛通行順暢。尤其尖峰時段行人緩步或絡繹前行,導致路口車輛壅塞反置車輛停於路口徒增危險,也無法疏導尖峰車流。建議應將車輛號誌與行人號誌分離,即車動人不動、人動車不動,並對違規之車輛及行人皆採相同之罰則,如此既可維護行人安全及車流順暢。

利益與影響

採分離運作模式可降低行人事故,洗刷行人地獄之污名,對於車流(尤其是轉彎車輛)亦可收疏導之效。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