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Ve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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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聞報導臺灣有行人地獄之名,實為目前的交通號誌設計不良所致之結果。行人與車輛一併移動難以避免會發生事故,一味的對車輛施加以罰責,非但無法維護行人通行安全,亦無助於車輛通行順暢。尤其尖峰時段行人緩步或絡繹前行,導致路口車輛壅塞反置車輛停於路口徒增危險,也無法疏導尖峰車流。建議應將車輛號誌與行人號誌分離,即車動人不動、人動車不動,並對違規之車輛及行人皆採相同之罰則,如此既可維護行人安全及車流順暢。
採分離運作模式可降低行人事故,洗刷行人地獄之污名,對於車流(尤其是轉彎車輛)亦可收疏導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