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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跟小黃跟租賃車跟消費者四方面談判

提議者 許金長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6-04
檢核不通過
2019-06-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uber衝突下

來協調

先暫緩103之1

政府該定

應該把定價的權利交給平台跟車行

來保障租賃車跟計程車的權利

計程車 跟租賃車也可以用即時的

AI演算法跟的需求量跟供給量的動態定價

租賃車也可以用

客人少的時候

浮動定價可以價格低一點

客人多一點的時候如跨年

第二個就是 讓計程車跟租賃車

可以用GPS跟雲端連線來記錄叫車路線 防止司機繞路 敲竹槓

然後 平台司機的評價紀錄

平台司機也可以現金支付或者是電子支付

應該訂定丁種租賃小客車

就是丁種租賃小客車可以透過叫車平台接案載客

時間沒有限制

丁種 租賃小客車不准路邊攬客

只能用平台接案在客

丁種租賃小客車

可以採取動態定價

利益與影響

動態定價https://youtu.be/KoSIHDyH3MI

一定會影響擋要繞路的計程車司機的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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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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