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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網路每日使用量限制

提議者 小麥

已附議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3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6-19
檢核
2019-06-2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8-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限制行動網路每日使用量到達500M之後即降速到最低128K速度可繼續使用網路

利益與影響

由於台灣的電信商長期推出網路不降速的吃到飽方案,所以讓居住在台灣的朋友可能很難想像:「無線頻寬其實是一種有限資源」。

由於頻寬的提供並非無上限,所以當部分人在同一時間大量消耗網路流量時,便可能會排擠到其他人使用網路的品質。

故絕大多數的國家對於短時間內數據用量異常大的用戶,會降低其網路速度以減緩該用戶消耗的流量,進而避免其他用戶受其影響,這樣的限制就稱為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而台灣不限速不限量吃到飽方案已造成少數人佔用多數人頻寬,唯有每日限量使用,到量後仍可低速使用,以維護多數人權益。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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