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希望修改及簡化勞基法

提議者 Revolta Paradiso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1-20
檢核不通過
2017-11-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的勞基法缺點:

1.工時計算複雜,導致各方怨聲載道

2.資方不守法,被罰沒在怕
*敝人在此想到此簡化版本:

1.一個月至少要休八天(不含國定假日)

2.加班及假日出勤必須按照平常日之2倍工資計算,可以用一天補休代替

(意思就是加班一小時領兩個小時的薪水)

3.國定假日出勤必須用平日的4倍工資計算,不得用其他方式代替,補休也不行

(意思是工作一個小時領4個小時的薪水,這些薪水不能換算成補休)

*罰則

從現行的處罰金額通通改為【處罰去年5倍之營業額】當作罰鍰

 

 

若喜歡的話請各位多多支持,雖然可能有不完美的地方

利益與影響

1.違法成本變高,被抓到的可能會比以前慘

2.比現行的算法簡單

3.勞工休假有可能變多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