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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稅務人員稅務獎勵金

提議者 吳景欽

已附議5678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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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2-19
檢核
2017-12-2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7-12-23
回應階段
2018-01-03
回應階段
2018-01-22
回應階段
2018-01-22
回應階段
2018-02-13
回應階段
2019-02-1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廢除稅務人員稅務獎勵金
■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查稅獎金自2004年立法院修法廢除後,財稅機關卻利用內部「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借屍還魂,巧立名目(團體部分共16項、個人部分25項),至今仍編列預算自肥濫發。2016年五個國稅局總共編列1.03億元稅務獎金預算。經統計,簡任十到十三職等的高官,平均更可分得9.8萬元,職等越高領越多。2017年5月立委陳瑩爆料,國稅局現行編列上億元的稅務獎金,沒有法源,甚至不用查稅,連辦理路跑、桌球錦標賽、修電腦、辦公室修繕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甚至領獎人數比國稅局編制員額還多。
2、 在經濟低迷、薪資倒退17年,財政部竟然自2014年至2017年9月共超徵稅收超過5,500億元。超徵稅收,卻不告知國人用途、也沒有返還民眾,還拿來做為政績,相對新加坡、香港將超徵稅收退還民眾,足見國稅局將超徵款納入國庫,顯不合理。
3、 獎勵金作業要點中列明核定補徵或追繳鉅額稅款並徵起,即可核發個人稅務獎勵金。此無異鼓勵稅務人員不管有無理由、有無證據,能課就課能追就追。查稅課稅本是其工作職責,然在獎金的誘惑下,難保稅務人員不會為了獎金而濫開稅單,而即使發出錯誤稅單,也不會受到懲處,行政救濟又完全失靈無效(行政法院人民勝訴率不到6%),間接或直接造成台灣稅務冤案的問題泛濫!
4、 稅制不公是臺灣人才流失主要原因,嚇跑外資和人才。依《聯合國2015年世界投資報告》,台灣吸引外資在全球211個國家或地區中,排名倒數第五。台灣的FDI(外商直接投資)是越南的1/3、菲律賓的1/2,只勉強贏過北韓和巴基斯坦。資金不來,人才只得出走。外商統計台灣人才已流失240萬人,幾乎佔總人口數10%。牛津經濟研究院估計到2021年時,台灣專業人才將占外移人口的61.1%!
5、 查稅本來就是稅務人員職責,豈能因課稅績效好,額外分到獎勵金,為免濫課稅圖謀獎金之歪風,主張廢除所有稅務人員的稅務獎勵金。



利益與影響



■ 利益與影響:
1、 稅務獎勵金是變相鼓勵稅務人員濫發稅單的恐怖原因,在稅捐機關不受到監督、行政救濟制度失靈的情況下,協商稅額的歪風盛行,企業或個人被濫開稅單,公司因此倒閉、企業出走、外資退場、受災戶遭限制出境時有所聞。刪除獎金制度才能杜絕稅務員假公權力圖謀獎金的弊端,保障人民基本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2、 徹底廢除稅務獎勵金制度及內規,才能避免濫課稅圖謀獎金,減少目前經濟低迷情況下,竟年年超徵的不合理情況。
3、 對民眾而言,可以有效預防因為獎金所引起的烏龍稅單。對稅務人員而言,可避免背負大眾質疑,是否因績效獎金因素而濫開稅單,建立受大眾信賴的體制。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財政部 

協辦單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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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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