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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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元化計程車尚未開放抽籤編入桃園機場公司進入機場用APP預約載客,是否能比照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抽籤貼LOGO來管理,防止非桃園機場該公司計程車來載客,載客一律開罰,除了申請五等親接送親屬以外。
2.比照排班計乘車進入機場車輛特定條件
一、車輛機械功能良好,設備齊全,車容整潔者。
二、自汽車出廠年月之次月一日起算,在四年以內,排氣量在一千九百立
方公分以上。但合格汽車數額不足需要時,得以出廠年份較新者優先
。
三、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區域含有桃園市之車輛。
四、駕駛人領有有效職業駕駛執照及有效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以
下簡稱執業登記證)者。
備具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識別標示之計程車(以下簡稱無障礙計程車),
得不受前項第二款排氣量條件之限制。
因多元化計程車無法抽籤符合資格進入桃園機場接送預約APP乘客,政府是否能夠多開放給多元化計程車抽籤,列入桃園機場計程車自律委員會及桃園國際機場管理。不只幫助Uber租賃車司機輔導轉職多元化計程車司機,加上也能夠用APP預約讓等同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一樣受到許可載客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