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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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政府能正視並瞭解,近年來家庭類移工已不再是弱勢族群,反而真正的弱勢族群是家庭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以下幾點制度性問題,造成許多家庭陷入照顧斷鏈與經濟困境,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與社會穩定,懇請政府部門能苦民所苦,盡速檢討改善:
一、空窗期制度不合理,懲罰受害者,應立即改善,避免每一個悲劇發生的機會
二.全國家庭照顧類雇主應減免就業安定費收取或嚴格規定就業安定費的用途
三.取消一站式入境講習
四.加速查緝在台非法移工及嚴懲非法雇主
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當家庭類移工與家庭照顧類雇主解約或失聯後,原家庭照顧類雇主需等待逾一個月才可重新申請新家庭類移工,加上文書行政往返處理時間費時,這段長達二至三個月不等之空窗等待期,被照顧者無人照料,長照體系又無法即時銜接、服務時數不足或夜間無服務,導致家庭照顧者被迫離職自行照護,造成家庭經濟與社會生產力的雙重損失。更不合理的是,家庭類移工轉出或失聯後,可立即轉換雇主或從事非法工作,而原家庭照顧類雇主卻成為受害者,反遭制度懲罰,實屬荒謬參,請參考他國制度,全面修改就業服務法規定,避免民眾產生一個月以上的空窗等待期,建立無縫接軌機制,保障被照顧者權益,減少勞動市場損失
就業安定費具體內容為: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故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雇主聘僱移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全台雇主每月繳納新台幣 2,000 至 5,000 元的就業安定費給勞動部每年近三百億,原本此基金應用於本國勞工職訓與就業促進,但實際上大量被用於違法失聯移工的安置與遣返機票費用及成立一些效率極差的直聘中心等......,且近年來勞動部濫用基金情形頻傳,令人質疑其透明度與正當性。
一站式入境講習也是濫用就業安定費的一種政策,不但成效不彰且延宕移工入境日期,在裡面實淪為「移工快樂營」,應立即廢除現行的「3 天 2 夜一站式入境講習」,實務上成為家庭類移工的聯誼場合,在其中互相交換逃逸或要脅轉換雇主的方法,甚至煽動逃逸、怠工、抗爭與脅迫雇主,加劇全國家庭照顧類雇主管理困難,並導致家庭類移工失聯人數不斷攀升
全國家庭照顧類雇主在國內跟我們合法公民一起住的, 包括將近10萬個 逃逸外勞! 這些黑工,全台流竄,在茶廠、餐廳、民宿、飯店、工廠、家庭、小吃店、卡拉ok、色情場所、農地、工地等工作地點,領現金、免繳稅、再透過地下換匯轉回母國,買地、買房!
如果台灣勞工傳出因為關稅海嘯傳出失業潮、無薪假,勞動部部長是否已估算出全台總計將會有多少台籍勞工失業?放無薪假?又有多少外籍勞工會被裁員? 又有多少預估會逃到黑工市場?當合法都失業,非法卻充分就業,有可能嗎? 本國籍失業會是社會問題,台灣有這麼多失業的非法跟合法外國人時,難保不會是更複雜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