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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餐具外帶食物時應比照環保杯進行減價

提議者 Coody

已附議12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7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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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2-26
檢核
2025-02-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4-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如民眾於餐廳購買食物外帶時,提供自備之可重複利用便當盒或鍋具時,應比照現行飲料店做法,予以減價5-10元。

利益與影響

可減少免洗餐具之使用,並鼓勵已有自備餐具之民眾。

以彰化縣為例,家戶的清潔費不是用專用垃圾袋,而是隨水費徵收,如此一來,自備餐具的民眾,不但要繳納垃圾處理費,還有繳納清洗餐具時的水費,反之拿免洗餐具的民眾,不但製造了垃圾,另外還不用繳水費。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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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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